更新时间:2022.12.30
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我国法律规定,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的遗嘱等,均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但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
口头遗嘱必须有证人,因为口头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订立的才有效。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必须有证人的说法正确。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口头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订立的才有效。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不可以由继承人担任。法律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非继承人、非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遗嘱人可以口头变更遗嘱,但是是有条件的,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可以: 一、需要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口头变更。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二、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而且如果危急情况消除
遗嘱可以口头订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民是可以按法律规定的程序立口头遗嘱的,要求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且必须是危急情况下。待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遗嘱
遗嘱见证人是指亲自见证遗嘱人设立遗嘱,能够证明遗嘱所述事实的人。见证人需是成年人或是有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益关系的不能作为见证人,因为可能会受利益的影响,很难保证其证明的事实的客观性和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3)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公证的遗嘱效力并不优于口头遗嘱。如果行为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如果口头遗嘱是在公证遗嘱之后做出来的,就以口头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