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房屋赠与的流程:签订赠与合同、缴纳相关费用、进行赠与公证、办理房产公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赠与,指一方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没结成婚赠与的财物的处理:男女双方为日常交往所消费的,如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这种情况是不能让对方返还的。但是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赠与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实践中这种恋爱消费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能让对方返还的。
办理赠与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交些许税的,以有限责任公司无偿转让股权为例,其税收问题分以下三种情况: 1、对于无偿赠与获取的不征税的股权再转让的,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于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况,对当
对于赠与房产的过户,其税费的计算要看赠与双方主体的关系,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只需要缴纳3%的契税和双方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以及个税赠与所得的20%,并且房产不满五年的按照房产的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满五年的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
具体的财产赠与过户手续如下: 1、赠与书。赠与书是财产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财产赠与书面合同。根据国家规定,财产赠与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2、支付费用。财产赠与转让免征赠与人营业税,但受赠人仍需缴纳契税等转让费。在支付过户费时,赠与人需要
继承受赠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按均等原则分割。 2、尚未继承的房产是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此时的房产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财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和财产共有的法律关系。这两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婚约双方的赠与行为与一般公民之间的赠与行为有所不同。如果婚约关系解除,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原则上应当返还;如果赠与人没有提出返还要求,受赠人自然可以不返还。不过,还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婚约期间一方在平常消费中对第三人的给付
赠与房屋后又反悔的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
婚后父母赠与房屋的处理为若是没有明确只赠与一方的,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双方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赠与合同公证后一般不能申请撤销,如果想撤销必须是在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的时候才可以申请撤销,而且需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