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有: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形象;客观方面为关系密切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或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工作人
会影响直系亲属今后公务员的招录和征兵的政审,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违法犯罪,与其没有划清界限的;家庭主要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但如果在公检法或者部队单位的,要求要严格一些,家庭主要成员有犯罪行为的,都会影响政审;如果家庭主
中国刑法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1、受贿的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2、受贿的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去受贿的行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要件: 1、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
行为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犯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刑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的定罪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索贿行为的,也构成本罪。”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处罚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主观方面应当是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则为人利用其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行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要件,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要件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要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有关认定有这些: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就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2、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3、客观方面表现为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