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民法典》并未对合同解除的效力作出统一规定,而是区分了继续性合同与非继续性合同的不同类型及其后果,概括如下: (一)合同的种类:继续性合同的解除一般无溯及力,合同解除的效力只能及于将来。 (二)当事人的意志:在合同系归因于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
一、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是有溯及力的 所谓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恢复原状是解除有溯及力的的效果及标志。 这样规定是对守约方比较好的保护,因为有溯及力,合同自始无约束力,应恢复到合同签订时的状态,对守约方有利。 二、继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其中,继续性合同无法恢复原状,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非继续性合同则具有溯及力。
合同解除是不具有溯及力的。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有,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
合同解除有溯及力,是指解除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合同如同自始未成立合同解除无溯及力,是指合同解除仅仅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我国的合同解除是否有溯及力,法律尚无明确而系统的
答:《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3月
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包括: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情况下主要有以下六种: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
只要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就不能任意解除合同。如果发生了以下情况的话,保险人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有意隐瞒事情真相,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或因过失而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到保险人作出的决定的; 实际上没有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