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债权人留置权成立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过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过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
1、债权人权益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2、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都是两个会计要素,都是反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前者又称为负债。区别在于所有者权益是剩余权益,在偿还了债权人权益后,剩余部分才是所有者权益。 3、债权人权益是资产,企业存续期间内须
债权人权益需要的因素有: 1、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公司在短期内的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累计值,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交税金、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工资、应交利润等; 2、长期负债。长期负债是指期限超过一年的债务。
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代位诉讼的条件如下:(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影响的,债权人拥有撤销权,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规定如下: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除受让人同意外,债权人转让权益的通知不得撤销;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除债权人外,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
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随意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不当侵犯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债权人与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因代位权的行使产生纠纷。
债权人撤销权的主观构成要件: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2、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债权人行使其撤销权的限制有: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以及债权人需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条件有: 一、客观要件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按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立法目的衡
在公司合并时债权人享有的权利: 1、知悉权; 2、异议权; 3、损害赔偿权。合并的公司有义务向自己的债权人告知合并的事实及其享有的异议权。公司合并的通知和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公司合并的基本情况、债权人的异议权、救济请求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