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按照下列程序,即先按照管辖范围,立案受理;然后进行侦查,调查收集证据;再决定是否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最后如果决定移交检察机关的,连同案件材料、证据等一并移送;不移交检察机关的,则撤销案件,释放嫌疑人。
取保候审的申请: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区别主要是:刑事案件是“官告民”、行政案件是“民告官”;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具体的该犯罪行为有可能涉及的罪名的量刑档次的最高期限,行政诉讼的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的犯罪分子以及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都可以认定为主犯。主犯通常是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要实行犯,即直接实行犯罪且对完成犯罪或者危害结果的发生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一、强奸罪的犯罪中止 1、强奸罪的犯罪中止是罪犯自动停止犯罪或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2、强奸罪的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准备实施强奸的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着手实施实施强奸的过程中; 3、犯罪嫌疑人主观上认为能够继续与完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是自
最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犯罪分子有犯罪事实,并且该犯罪事实应当被追究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在接到立案材料时,应当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发现有犯罪事实,同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
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被害人申请撤诉是不允许撤诉的,除非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立案的理由不成立,可以通知公安机关撤案。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可以在判决宣告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刑事案件立案的情形如下: 1、有证据证明犯罪分子实施了犯罪事实; 2、犯罪分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案件属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管辖范围。
刑事案件在公安局,也就是侦查阶段的话,侦查机关做出不予立案或者撤案处理决定的,算是彻底结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刑事案件按罪名和管辖不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都有立案的权利。故意杀人的由公安机关立案,贪污受贿的由检察院立案,侵占、轻伤害案件由法院立案。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立案的,都是需要侦查的案件,立案后就要开始侦查,侦查包括搜集证据、对犯罪嫌疑
对于自诉刑事案件,我国刑诉法第212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