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在我国股东的代持协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收回投资、解除股东身份的一种方式,在日常公司经营活动领域,股权转让,也是一种常见的民事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只要股权转让协议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
股权代持协议如果没有合同无效的几种法定情形,则该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股权代持协议是指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通过签订代持股协议,由名义出资人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股东,由实际出资人实际缴纳出资并取得投资权益的一种合同形式,因此代持股协议作为合
股权赠与协议有效。因为股权本质上是股东的一种财产权利。所以股东享有随意处分该项财产的权利,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股东转让股权的时候,可以任意选择有偿转让或者无偿转让。但不论采用哪种方式完成的股权转让,都需要缴纳相应税款及完成公
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只要股权转让协议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通常就是有效的,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只要买卖双方是经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回迁房协议书,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该回迁房协议书应为合法有效。
认购协议依法成立即有效。当事人应当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认购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认购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股权回购不一定需要股东会决议。如果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回购股权的,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如果是其他情况的则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
股权回购不一定需要股东会决议。如果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回购股权的,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如果是其他情况的则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
股权回购协议可以按照以下条款撰写: 1、协议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等; 2、回购的股权比例、价格、条件、交割等内容; 3、价款支付期限; 4、违约责任; 5、争议解决方式。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