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选民资格案件的合议庭,应当由审判员组成。法律明确规定,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因此,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
是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独任审理的适用情形,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庭用简抄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 2、特别程序(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 3、非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程序除外) 公示催告阶段、督促程序。 4、适用法院: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 5、
应该是一审终审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选民资格案件,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一审终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1、要明确的是这事情,法院肯定不管,法院是不受理的。对此,有些人有误解。法院管的是选人大代表时选民资格争议,法院受理并判决。但这事情,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可以受理,实际情况时法院也是不受理的。 2、这事情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非讼案件,一审终审,人民法院在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应当开庭审理,除了起诉人以外,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其他与选民资格相关的公民也必须参加审理。 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法院内部的各个庭室中的法官审理。在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此外还有专门法院即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在这其中,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流程,具体步骤如下:1、起诉方需要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2、起诉状准备好后,起诉方需要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审核收到的资料和证件,符合条件的,会发放立案通知书。起诉方需要到立案庭预交
审查期限,即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时间最慢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有法律规定情况之一的,经过批准之后,可以把时间延长三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还需再延长时间的,则要报请最高法院进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