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
变更合同履行地一方不愿意的,可以与另一方协商解除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
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在合同成立后或履行过程中,非因当事人本身之过错而导致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社会现实状况或基础事物形态发生了质的或超出一定量的异常变化,若使合同严格履行将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造成合同履行上的极不公平。 情势变更原则应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成立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办法预见、并非由不可抗力所造成、且不能归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若继续履行合同则会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或者无法实现合同的目的,此时如果当事
合同的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显失公平,从而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情势变更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终止之前。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者有权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知悉自己的工作地点,所以,这也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的发生),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目的在于消除合同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不公
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所谓“情势”,系指作为合同法律行为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包括政治,经济、法
民法典工伤属于侵权责任。民事侵权纠纷中包括用工合同纠纷,且工伤会造成劳动者人身伤害。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第一须有情势变更之事实。 这是适用情势变更的前提条件。 所谓“情势”,系指作为合同法律行为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 所谓“变更”,乃指这种情势在客观上发生异常变动。 第二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终止之前。 这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我国民法典专门在合同编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
在我国股权变更之后,如果税务登记内容没有变化的,无需办理税务变更。公司股东不属于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如果因股东变更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