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公司债务,股东自己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
股东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公司的债务的,但特殊情况下要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注意这种情况要求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
公司破产追究股东责任的方法: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当公司承担债务责任时,股东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体现在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上,股东必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2、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3、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或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4、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5、公司被撤销、注销或
首先,控股股东的定义: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
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条件包括如实出资,被记载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
公司欠款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如下情形之一除外: 1、公司资不抵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出资瑕疵的股东,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
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是: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主观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客体和客观方面是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有如实出资,如果未如实出资的,应当对于其余股东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还应当妥善行使股东权利的责任,不得滥用股东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