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监护人资格被剥夺的具体情形如下: 1、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2、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监管和照顾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严重伤害的危险,经教育不变; 3、拒绝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
监外执行终止的情形有: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况如下: 1、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精神病人恢复健康时,监护人终止;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死亡,监护人或者被监护人死亡的,监护关系不再继续,当然终止; 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
会终止监外执行的情形有: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3.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终止监外执行的情形有: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暂予监外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 无期徒刑只能由孕妇或哺乳期婴儿执行,其余不能由监外执行。当然,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可以
党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 (二)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三)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的。
法人终止的情形:法人解散;法人被宣告破产;其他。法人解散包括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法人的权利机构决议解散;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规定的
可以撤销父母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父母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不能担任监护人的原因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一是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例如,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履行监护人的资格;或者,监护人的经济条件不适合担任监护人; 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可能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已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 三是以书面或
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
有监护人的资格的是: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3、再是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