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子女抚养权在离婚时就会进行判决,子女抚养权的管辖法院一般就是起诉离婚的法院。 如果是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则子女抚养权的管辖法院是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住所地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
赡养费纠纷属于民事诉讼纠纷。在民事诉讼中,作为原告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管辖问题,如果确定不了管辖,就无法确定应该去哪个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作为被告,也有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所以不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应该关注管辖问题。总体而言
是无效的,二审期间,如果一方提出管辖异议,或者二审法院认为该案没有管辖权,二审法院可以: 1、继续审理,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判,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2、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
发生涉外抚养费纠纷后确定管辖法院的办法:一般由案件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抚养费纠纷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涉外抚养费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抚养费纠纷由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涉外抚养费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抚养费纠纷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抚养费纠纷可以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管辖,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向
变更抚养权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 1、一般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有管辖; 2、若被告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宣告失踪、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等情况下,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抚养费管辖法院的确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抚养费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住所地的法院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