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和劳动者不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劳动合同继续正常履行的,不会进行补偿。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拒签的补偿是,如果因此辞退员工,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但最多补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
变更劳动合同主体一般没有赔偿金。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指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变更。
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主体变更事项的,需要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龄应当连续计算。那么,劳动合同主体变更职工可以拒签吗 单位变更合同,员工是可以拒绝签订的,员工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单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主体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因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当然,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一般是不需要重新签订的,如果是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即用人单位或劳
合同主体变更属于重大事项改变,需要和员工协商,员工不同意续签,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补偿。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更换。实践中,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金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