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监护人分为3种类型: 1、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2、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3、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 父母是未成
民法总则中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
被监护人不可以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 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监护事宜的制度。
法律规定遗嘱可以指定监护人。监护的方式有:法定监护、遗嘱监护、协议监护、指定监护。法律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有以下区别:法定监护人的任命形式是法律规定的,比如父母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而指定监护人的任命则是村委会指定的,一般都是监护人比较多的时候行使的。
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有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组织和机关。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异议;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区别主要是监护人的任命形式不同。法定监护人的任命形式是法律规定的,比如父母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而指定监护人的任命则是村委会指定的,一般都是监护人比较多的时候行使的。
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分别是:1、法定监护人是我国法律中直接规定的具有监护义务的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等是法定的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是死亡的父亲或母亲在遗嘱中指定的作为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的办法:当事人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或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离异父母不能单方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父母离异,如果一方去世,但另一方还在世的,应直接由另一方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履行监护义务,而不是由当事人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只有当另一方也要去世时,其就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即立遗嘱的人必须是后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