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破产程序不能停止。破产程序一旦开始,将是不可逆的,因此也是不可以中止的。因为如果已经启动了破产,那么在申请破产之后,公司的财产就应该交给清算小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
可以。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
在同一财产之上不能同时并存两种性质冲突的执行程序,在破产程序启动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即破产界限的规定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
不合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执行程序尚未完结的,应当无条件中止。执行程序中止后,请求执行的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受理即破产案件的受理,又称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
破产程序启动后,应当暂停相关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执行程序。《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执行程序。《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是破产边界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
A债务人、B债权人、C债权人、D债权人。B诉A,胜诉---执行阶段;A因资不抵债被C、D或A自己申请破产,受理后则终止之前的执行程序。不知道我有没有说清楚。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 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
公司破产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裁定后,公司才能进入破产程序。如果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公司本身是不能进入破产程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公司破产程序的流程如下:首先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本身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申请
破产重整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1、由债务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依法裁定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同时法院应当在裁定中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裁定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且依法进行公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