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行政机关属于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行政诉讼证据的举证规则为: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行政诉讼补充证据不可以随时提交,需要在举证期限之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超过期限再提交的,是否采纳,由人民法院决定。1.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2.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起诉状或相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表
行政诉讼应当由被告举证,被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书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行政诉讼中被告证据造假,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可以《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加以处罚。
行政诉讼补充证据不可以随时提交,需要在举证期限之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超过期限再提交的,是否采纳,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申请补充证据的前提条件是: 1.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行政诉讼证明被告身份,可以参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
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如果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的流程如下: 1、立案受理
一般是被告举证。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行政诉讼证据的举证责任一般由被告承担,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行政诉讼原告申请抗诉参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申请抗诉的情形主要是: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