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
破产债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还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的,也需要说明。
具体流程是: 一、企业破产申请 二、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三、债权人在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四、债权人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企业破产后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我国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
破产债权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且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如果是连带债权,需要说明。
破产债权人应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还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具体流程是: 一、企业破产申请; 二、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三、债权人在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四、债权人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企业破产后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企业破产后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逾期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的债权人还能受偿。该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并且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公司清算破产能申报债权,而且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因为清算组会接管未完成的诉讼,还会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若是没有申报,则债务不会被清偿,普通债权是最后被偿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