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而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
2014年3月1日开始,新公司法对06年的公司法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其中注册资本无需验资就是其中的一个变化,另外还有的变化是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并且不限制非货币(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出资比例等等。
公司监事可以是股东。根据《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监事会组成的规定,无论是责任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不仅有股东代表,也要有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那么,公司的监事既有股东,也有非股东的职工,所以股东是可以成为公司监事的,公司的股东监事由
股东通过虚增利润进行分配时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应当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抽逃出资,这是违法的,一旦被发现,将会引起不必要的诉累。
公司股东抽逃资金债权人可以请求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请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不可以。股东仅仅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的权利。也就是说若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则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的董事、监事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选举产生;经理则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要求如下: 1、发起人应当在成立大会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各认股人或者公告会议日期。成立大会应当代表股份总数过半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后方可举行。 2、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临时股东大会是指根据法定原因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开的不定期股东大会,以决定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临时重大事项。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股东大会会议由董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如下: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2、确定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3、公司临时提案:单
股东大会主持召开流程如下:1、召开股东大会会议;2、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3、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4、表决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