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我国实行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
首先由债权人、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破产清算裁定书,然后在人民法院的主导下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的,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所有破产财产总额。最高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7、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
除了在破产之日前已发生的纳税义务外,破产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往往会产生新的纳税义务,这其中主要包括两个来源,一是管理人依法决定继续营业所产生的纳税义务,另一个是以诸如拍卖等形式处置破产财产所新增的纳税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全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
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并且其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剩余全部债务,或者该企业明显缺乏相应债务的清偿能力时,该企业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债权人也可以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向人民法院申请破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资不抵债的,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通常有两种方式:企业申请破产,或者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的流程如下:1、提出重整或者申请进行破产清算;2、法院在半个月内裁定是否受理;3、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公告,受理的同时指定
法院依照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企业法人因为资不抵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在破产清算前,发生了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
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当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时就不用经过清算程序,而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都必须要经过清算程序。无论怎样都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把公司的财产和债务债权关系清理结束,才算完成了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
公司清算资产的程序如下: 1、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 3、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4、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5、清偿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
公司清算既需要清算公司的有形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还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还应当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以及清缴所欠税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