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离婚纠纷中,当事人如果对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已经立案的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具体说来,申请人就是离婚纠纷的被告;被申请人是离婚纠纷的原告;请求事项就是请求将离婚案件移送到自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写明案由:申请人因何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 2、正文 (1)请求事项:明确、清楚地写出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主张。 (2)
通常来说,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移送管辖,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申请书 申请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0年12月3日签订的《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协议无效。 事实与理由: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写明案由:申请人因何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 2.正文。 (1)请求事项:明确、清楚地写出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将
离婚是应当先裁定管辖权异议的。在我国的离婚诉讼的案件处理中,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的,其实在离婚案件中是十分常见的现象,因为此时管辖权也是关系到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等权利的处分的。
申请人:上海轩世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东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法定代表人:杨亚鹏,该公司经理。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15日。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法院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内容如下:首先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其次应当根据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可供执行的债权文书的内容写明请求事项;第三部分是事实与理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