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不当得利的得利人应当返还全部不当得利;得利人为恶意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不当得利返还的时候还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则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在于不同的功能条件、不同的法律后果、不同的主体和不同的可转让性。在同一案件中,证明责任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转移。原告主张并证明,被告反驳的,证明责任由原告转移到被告。当案件真相不明时,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败诉,另一方胜
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在于: (1)法律后果不同。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败诉。 (2)作用条件不同。证明责任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而举证责任仅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中起作用。 (3)主体不同。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或反驳意
证明责任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举证责任包括两层含义,即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前者是指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出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也称行为责任;后者是指如果案件事实真伪不明,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败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不当得利返还的利息应当根据受损失的人的损失决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不同的侵权行为承担不同的举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侵权诉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因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制造同一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产品的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不同的承担举证责任。因高风险作业造成损害提起侵权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对于不当得利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的归属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当事人因他人不当得利遭受损害需要提起民事诉讼的,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