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1、概念不同: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性质不同:不当得利属民事责任;侵占罪属刑事责任。
一、不当得利: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2、性
不当得利与诈骗罪的区别: 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
看情况。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范围,是不会遭受刑事处罚的,但是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对于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人,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身利益。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
1、一般情况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起诉方负责举证责任。2、对于某些特殊案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限于客观原因难以或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的,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受领人为善意时,仅负返还现存利益的责任,如果该利益已不存在,则不必返还原物或偿还价值额。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法律使善意受领人的财产状态不致因发生不当得利而受不利的影响。 这里的“善意”,是指受领人非因过失不知(不知且不应知)没有法律根据(
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按照实体法观点,举证责任与诉请适用的民事责任
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没有立案起点的说法,原则上只要属于不当得利,只有1分钱,只要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也得立案。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
不当得利中的利,一般是指财产利益。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
依据司法活动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自诉人应当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对方构成其主张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由自诉人承担。第五十条规
不当得利的利润应当与所得利益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没有法律依据而取得的利益,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看要求返还。 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其返还取得的利益,除非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