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民事诉讼法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 1.原告所主张的诉讼请求无事实根据; 2.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3.当事人错误主张法律关系; 4.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的;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已被依法征收、没收的;查封期间申请过户登记的。
在我国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包括: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
国家行政机关对于受侵害的当事人不予行政赔偿的情形: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实施了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致人损害的;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或者具有其他的法定的情形的。
以下行为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 1、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 6、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7、驳回当
股东直接诉讼适用情形有: 1、股东与股东的诉讼; 2、股东与公司的诉讼; 3、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 4、股东与公司和公司管理人员外第三方当事人的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
民事诉讼再审过程中被发回重审的情形具体有: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
欠款纠纷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等。
诉讼请求的适用情形,具有以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或者违反国家法律; 2、当事人主张实体权利的法律事实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过质证或查证已被推翻或否定; 3、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同时又不存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如下: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
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书确定的数额,把小于预交数额应退给当事人的差额。 2、原告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承担,被告补缴后,由人民法院退还给原告。 3、二审案件当事人双方上诉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