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申请行政诉讼再审的方式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行政诉讼再审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得停止执行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作出
1、当事人申请再审,要在判决生效的第二天起6个月内提出,向做出生效判决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2、当事人申请再审后,法院不会停止原判决的执行。3、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行政诉讼法》
可以请。申请再审,是审判的最后程序,再审几率本身就不高,基本上都是维持原判,如果觉得实在有冤情,建议找专业做再审的律师去介入,因为再审程序立案是非常困难的,再审成功的几率也是非常少的,如果当事人在法定程序上没有好好把握,等走完了诉讼程序就没
人民法院对第二审行政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案件的当事人如果对于刑事案件中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存在错误,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申请,在提出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再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申请人应当列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请求、申请的具体事实和理由;
一审后再次上诉后需要交诉讼费。反诉费是按原诉减半征收的。具体多少要看反诉标的额是多少,是标的的1%不到,如果输了,对方的可能要承担,是以他起诉的标的为基数计算的,不减半。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
当事人要申请再审的话,那么一般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是写明情况的再审申请书、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以及还需要准备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有新证据的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证据副本。
再审一般不交纳诉讼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存在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当事人在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民事诉讼再审申请驳回后无法申诉。此时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当事人向上一级
1、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