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抵押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房产抵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
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担保期限: 1、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责任的期限,那么按照约定; 2、如果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抵押担保责任有保证期限: 1、如果未约定担保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则保证期间为约定的期限。
房产抵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
首先,两者终了之日不同。前者的终了之日依赖于主合同债的届满期。因主合同债的届满期已经合同约定,所以房地产抵押期限是确定的。后者的终了之日依附于主合同债的消灭。因主合同债的消灭之日往往与合同约定的债的履行期限不符,所以房地产抵押权的期限是不确
公司经营权不可以作为反担保抵押。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
公司经营权反抵押担保不可以,因为公司的经营权不可以进行抵押,法律规定不得进行抵押的财产包括依法被查封,扣押和监管的财产,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等。
房屋抵押担保不可以约定抵押期限。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抵押权的行权期限是法定的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抵押担保不可以约定抵押期限。
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抵押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是六个月;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有,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因此,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只要主债权没有消灭,抵押权就随着主债权存在,当事人约定的抵押期间到期不影响抵押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