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没有继承权。但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是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儿媳不是公婆法定继承人,因此公婆死亡后,儿媳没有遗产的继承权。但我国法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鼓励丧偶的儿媳赡养公婆。
儿子死后儿媳如果仍然对老人履行了赡养义务,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老人的遗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只是偶尔来看望一下公婆,或赡养了一段时间就不再赡养了,就不能认定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也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公婆的
前妻的孩子是享有继承权的。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
对于公婆的遗产:儿媳没有继承权。但如果公婆有遗嘱或遗赠协议指定让儿媳继承,儿媳可以继承;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儿媳的丈夫早于公婆去世,儿媳在丈夫去世后赡养了公婆的,儿媳当然取得对公婆遗产的继承权。
1,出嫁女儿依然有法定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2,如果父母立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3,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份额。对于尽到主要赡养的义务继承人可以要求多分遗产。《民法典》第一千
父亲死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儿子可以继承爷爷的财产,以为《民法典》有代位继承的规定。如果爷爷留有遗嘱,那所有人都需要按照遗嘱分配,此时孙子有可能获得遗产,也有可能没有遗产。
父亲死亡,儿子能继承爷爷的财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因此,父亲死亡,儿子能继承爷爷的财产。这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的问题。父亲先于爷爷死亡,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当分得的爷爷的遗
儿子死后儿媳可以继承房产,前提是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此时儿媳作为儿子的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子的子女以及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房产。
儿子去世儿媳有继承权。配偶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继承的,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父亲前妻的子女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
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与儿女不一定有效,如果一方是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赠与给儿女,或者是赠与的共有财产,另一方追认、同意赠与的,赠与有效。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
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三者都存在,那么就是将儿子的遗产进行平均分配。因此父母、孩子、妻子三者各分得三分之一。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