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合同担保有下列方式: 一、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 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护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合同的管辖: 1、被告住所地; 2、担保合同履行地。主合同和保证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保证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
担保人可以进行担保的条件为:担保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的能够作为担保的财产;担保人愿意提供担保;以及担保人不是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抵押担保的办法有以动产抵押和以不动产抵押。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如下: 1、合同约定明确的,按约定的期限执行; 2、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分为六个月和两年。 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视为
担保的期间是六个月。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合同有下列特征: 1、具有从属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2、具有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 3、具有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
担保人做担保要承担下列法律责任: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担责的,就是一般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由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
担保合同包括质押合同,抵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设立担保物权时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
1.偿还债务。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债务人或保证人还清所有债务,就可以实现债权债务的消灭,担保在偿还清所有债务的同事自然消除。2.和债权人协商一致。民法最根本的原则之一就是:意识自治。只要当事人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也就是债权人同意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