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满足四种情况,才是有效证据。1.合理合法场所获取,不得窃听。2.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得胁迫。3.录音必须具有连贯性,谈话内容清晰可识别。4.必须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电话录音可以成为证据,但是当事人要通获得电话录音的途径要合法,不得通过侵犯他人隐私来获得录音,且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不能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内容需要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如果电话录音不满足上述条件,则法院可以将其从证据目录中依法排除。
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录像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视听资料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
录音要作为定案证据被法官采纳,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
通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仅仅录音是孤证,还得需要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录音证据有明确规定:第二十二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
录音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录音属于视听资料,也是我国司法法定证据类型之一,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录音证据的取得方式要合法,内容合法。即使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也不是全部的录音都有效,录音在录制的过程不能侵犯国家、社会或第三人的相
电话录音在法律上可作为证据。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 1、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例如手机等,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另
手机的通话录音在法庭上能当证据。但调查人员调查收集录音资料时,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