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
碰到一房二卖执行异议之诉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的一方所有。
申请执行中被执行人也可以申请破产,但是需要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执行会被中止。
被异地起诉想要驳回需要看具体的案件,看法院的管辖是否有问题。如果法院对法院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到当事人所在地法院审理,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出具是否同意的裁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届满前提出。要从收
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处理办法如下: (1)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2)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 (3)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后,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也可以作为案外人申请再审。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还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
案外人执行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收到书面异议之后,应当在十五日内进行审查,人民法院认为案外人的异议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人民法院不能继续进行执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
首先,所谓不予执行是指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时,法院经审查认为有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不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驳回执行申请的法律依据分为以下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