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儿媳妇是否继承权,要按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儿媳妇并没有公公和婆婆的财产继承权。因为儿媳并不在公公和婆婆的遗产继承人范围之内。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儿媳可以继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有,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
1、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具体如下:宅基地补偿费,以被征收宅基地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征收宅基地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按具体情况确定。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补偿的项目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补偿的金额标准要根据当地征收评估后进行公布。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
儿媳妇正常情况下没有继承权,因为儿媳妇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儿媳妇在失去了丈夫之后未改嫁或者改嫁之后仍然对原公婆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儿媳妇不仅对公婆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遗产的第—顺序继承人。
父母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如果没有明确赠与儿子的意思表示则儿媳有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财产,除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
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儿媳、女婿都不是法定的赡养人,因此儿媳、女婿一般不能继承公婆、岳父母的财产。但是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因为儿媳和她的公婆不是法律定赡养义务的相对人,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是他们自己的子女。而且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和其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消除。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农村村
通常情况下,遗产法定继承时儿媳妇是没有份额的。不过在下列情况下,儿媳妇可以获得遗产继承份额: 公婆留有遗嘱,写明让儿媳继承部分遗产。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
父母遗产儿媳是否有份,要按具体情况来定。 一般情况下,父母遗产儿媳是没份的。因为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有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如果儿媳对男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那么可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