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民法典》规定婆婆家的财产儿媳妇没有继承权。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
(1)父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中确定遗产没有儿媳份额的,儿媳没有权利要求分割遗产。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
老人遗产儿媳一般没有份,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老人遗产儿媳一般没有份,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如果是法定继承,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公婆的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没有儿媳。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并且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属于婚内接受赠与,儿媳有份,如果不明确赠与儿子,则儿媳有份。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话,除非能证明是单方赠与,不是赠与给夫妻,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情况最好做公证。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儿子继承遗产,儿媳妇一般没有份额。如果继承遗产方的父母有遗嘱或者明确意思表示遗产只由其子女继承的话,那么继承的遗产算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的算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有份。
儿子继承遗产儿媳妇一般有份额的。但如下情形除外: 1、男方在结婚登记之前继承的遗产,且当事人没有特殊约定的; 2、男方在结婚登记后,离婚前继承的,且遗嘱中确定只归男方的; 3、其他情形。
儿媳没有权利分。因为遗产属于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从继承法角度讲:子女属于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父母过世后,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儿媳女婿均不在法定继承范围之内。 从婚姻法角度讲: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在夫妻分割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