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区别主要在于两者所持有的股份的份额不同。 绝对控股,是指在股比中,达到了百分之五十或超过百分之五十,在董事会中的席位,已经达到能够独立决策的能力。相对控股,是指在股比结构中,低于百分之五十,其还达不到可以独立决策的程度。
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发放股利,称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分发股票,红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现,又称为送红股或送股。投资者还经常会遇到上市公司转增股本的情况,转增股本与分红有所区别,分红是将未分配利润,在扣除公积金等项费用
个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是两种不同的企业类型。两者具有以下区别: 1、个人有限公司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个人有限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
投资合同与入股合同的区别:定义不同;法律适用不同;承担的资金不同;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利润分配方式不同。投资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入股是指以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
股票与债券最大的不同在于股票是公司股东持有股权、股份的凭证,而债券则是公司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以票面金额为准,也可以高于票面金额,但不能低于票面金额;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如果在证券交易所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在成立主体、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责任承担方式、是否需要会计事务所审计等方面存在着不同。在成立主体上,一人有限公司可以由自然人或法人成立,但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成立;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上,一人有限公司有法人资格,个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虚假出资,即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设立人间的合同约定,对公司承担一定数额价值的出资义务,但公司股东为避免自身相应价值财产完全转让给公司,而以实际价值远低于约定价值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伪造已实际履行完毕出资的客观状态。该行为会使公司虽然
诈骗罪与非法集资罪的区别: 1、两罪的犯罪对象有所不同; 诈骗罪的犯罪对象通常是特定的,即行为人主要针对特定的人、或者特定的单位实施诈骗的行为,并获得相应的钱财;而非法集资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通常包含财务和金钱;
注册资金实缴是指,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按规定期限实缴到位,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而注册资金认缴是指,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
股东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足额地补缴相应的出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只需要认缴相应的出资额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就不需要按照章
募集股份和非法集资,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募股一般是指,公司发起人在创立公司时,发放股份供股东认购的行为。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2、实质性区别: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回报上存
股权质押又被称为“股权质权”,在定义是一般指的是把股票持有人所持的股票或者股权当作抵押品的形式,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是向第三方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所提供的一种抵押品担保;按照目前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内容的相关规定,如果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