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被判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判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羁押可以折抵刑期。 在判决开始执行后,先期羁押的时间按一定的规则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时间不能够折抵缓刑考验期。根据《刑法》的规定,适用先行羁押能折抵刑期的刑罚种类只有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其他种类的刑罚都不能与先行羁押的刑期折抵,所以羁押时间不能够折抵缓刑考验期。
羁押可以抵刑期,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均应折抵刑期,具体方法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可以抵刑期,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期不可以折抵缓刑期,羁押后如果判缓刑,被羁押的时间是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的,应当从法院判决之日开始计算。但是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通常情况下,羁押一天折抵一天刑期。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抓获后未羁押的不能折抵刑期,只能羁押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因此对于实际被羁押的天数,要是日后被判管制的话,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但如果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那么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