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05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凡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至刑事责任。 二、侵权行为包括: 1、未经权利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 2、假冒授权品种。
侵犯植物新品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申请植物新品种的具体条件如下: 1、产生条件;植物新品种应当为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植物品种; 2、实质条件;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动植物的品种是不能被授予专利的。获得专利权的两个基本要求就是:实用、创新。实用是指该项技术是能被人们使用的,并且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帮助;创新就是指相比市场上同类型的技术,该项技术有新功能、新特点等等。
植物新品种权不属于知识产权。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植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认定标准依据: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该类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不可以。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到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