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滥伐林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滥伐林木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的法定量刑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
对一般滥用职权罪不会判免刑。对于滥用职权罪构成之后,一般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达到了特别严重的地步会构成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来说,这个情节主观方面是恶劣的,不会免于处罚。 滥用职权罪有追诉期。滥用职权罪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
可以的,但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时代背景下,对公务员的政纪处分,在政策导向上是进一步体现从严原则的,故公务员被免予刑事处罚后应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滥用职权罪的法定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为人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滥用职权罪的量刑: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
依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因此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