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是: 1、展示执法状况; 2、收集证据; 3、告知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依法陈述和辩护的权利; 4、听取陈述和辩护,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予以采纳; 5、填写处罚决定书,交给被处罚人; 6、当场收缴,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项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处罚案件由法院区别情形,按照下列规定来审理:如果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行政处罚决定具有主要证据不足等情形的,则判决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
行政诉讼审理的方式是: 1、首先,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2、人民法院组织双方提交相关证据并进行质证; 3、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进行答辩; 4、人民法院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理,作出判决。
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方式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首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5、使用民族语文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6、辩论原则。 7、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8、人民检察
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但行政诉讼却不适用调解,这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重要区别。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这是由行政争议的特点所决定的。第一,行政争议是因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而发生的,行政权是国家的法定权力,它的行使是依据行政法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