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
满足下列要件,会构成强奸罪,即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使用了暴力、胁迫等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强奸戴套算强奸罪。以暴力的方式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的,无论是否戴套,都可以认定为强奸,强奸罪主要体现在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
强奸男的不算强奸罪,但是会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因为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所以强奸男性不构成犯罪;但是强制猥亵、侮辱罪的犯罪对象,则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所以强奸男性会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不构成强奸罪,构成侮辱尸体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因此,强奸尸体构成侮辱尸体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不属于违法行为。强奸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或者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但如果女方不满14周岁,不管是否愿意,都算男方强奸。
不成立,自愿行为不能告强奸。强奸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
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司法解释,该罪名已经并入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
一、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