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3、有申请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的权利。 4、有提供证据的权利。 5、有辩论的权利。 6、有申请法院调解的权利。 7、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提起上诉和
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主要责任和义务有: 1、小区安全护卫工作。 2、物业的维护。 3、综合服务。 4、维持业主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有偿服务,努力为业主排忧解难。
专利出质人的义务是: 1、不能再将专利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2、向质权人交付专利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3、办理出质登记; 4、出质人享有的权利是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物业活动中业主权利包括以下这些: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有在物业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参加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等等。
地役权人的义务有以下几点: 1.在使用供役地时,应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和方法,以便在不损害供役地效用的情况下,通过地役权增加需役地价值; 2.对于为行使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修建的设施,应注意维护,以免损坏供役地; 3.因行使地役权而改变供役地,损
债务人的权利有,不安抗辩权、或者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权等。不安抗辩权等权利是在当事人要履行的债务有先后顺序时行使,而诉讼时效的抗辩是在超过诉讼时效时行使。
物业公司义务: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规章制度; 3、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1、代理人应从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出发,争取被代理人最为有利的情况下完成代理行为。 2、代理人不可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法律行为。 3、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 4、代理人不遵守被代理人的指示,构成代理人过错;由此给
债务人有的权利主要包括: 1、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2、起诉、反驳诉讼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有权通过辩论反驳对方的主张和论证自己的主张; 5、选择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6、提起上诉、申请再
债务人的权利如下: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