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企业以购买目标公司股权的方式进行投资,进而达到持有股权的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投资企业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股权投资的主要内容如下: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 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
股权投资风险分类有: 1.虚假出资的法律风险; 2.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法律风险; 3.参股而不控股的企业,其风险在于大股东一股独大; 4.对于控股的企业,其风险在于内部人控制; 5.各持50%股权的企业,其风险在于公司僵局。
股权投资风险的原因: 1、目标公司有未知或债务。如果目标公司偿还外部债务,将影响转让股权的价值; 2、零对价股权存在风险; 3、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询问或调查目标公司或债务; 4、在受让协议中列出卖方的担保清单; 5、协议预留部分股权转让款;
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风险分类为: 1、投资决策风险; 2、企业经营风险; 3、资本市场风险; 4、法律风险; 5、执行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的流程有: 1、申请设立投资公司; 2、确认并通过各种必要文件申请政府支持计划; 3、建立营业执照和银行账户; 4、外聘基金管理公司经营实施; 5、调整投资项目和投资者信息; 6、投资和公司财务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
出资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