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检察院不提起公诉怎么办是有规定的。是规定了两个办法的,一个是:被害人是可以先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起诉的,但是检察院还是不起诉的话,被害人是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的。第二个方法是:被害人不去人民检察院提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能否主动提起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第二百二十八条可知,检察院可以主动提起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
对于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不是必须受理的,若该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则可以移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可以通知犯人的。犯罪嫌疑人具有知情权,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起诉到法院,可以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状时,由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例不多。不起诉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情形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
民事裁定是由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当事人不服时,可以向同级的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且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
判决已经生效,可以向省检察院申请再审抗诉,或者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能否继续申诉再审的问题,即使目前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按申诉处理,更符合程序要求。该问题是今后需要通过司法实践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完善的问题
即使有了谅解书检察院也不会因此不起诉,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检察院才不会起诉: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
检察院起诉书可以更改,其具体情况如下: 1、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更改起诉书,变更起诉; 2、发
检察院不起诉一般不需要个人去签字。检察院不起诉的话,是需要检察院负责人签字的。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留档保存。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检查院没有批捕法院会批捕,案子到检察院,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批捕,涉嫌犯罪的也会到法院审判。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