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1
债务人死亡一般不可以向其家属追讨未完的债务,但是如果家属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债权人享有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造成的。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债权人死亡的,作为其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其债权的。债权是一种财产,既可以转让,也可以继承。自然人死亡,继承人不仅可以继承其法定财产,而且可以继承其债权、债务。
1、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遗产中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原则债务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
因违章停车导致事故的,按照事故比例划分责任,一般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主动撞上的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实际情况复杂,还得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下列各项:丧葬费:被起诉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6个月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无行为能力程度,计算被起诉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生活费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受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18岁计算;被扶养人
买卖合同的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者追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债务免除的性质: 一、免除是契约; 二、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 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
借款人死亡的,其子女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但是其子女继承了借款人遗产的,就应当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对债务进行清偿,无法完全清偿的,超过部分其子女没有清偿义务,如果其子女放弃了遗产的继承,则他们也没有债务的清偿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