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房屋出售的,还需要履行租赁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外,房东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在同等条件下,租客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出售的,仍然需要履行租赁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租赁房屋的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外,房东出卖租赁房屋前,应通知租客,在同等条件下,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出售还需履行租赁合同。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租赁合同不受影响。租户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按份共有人或亲属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除外。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租赁物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房屋出售以后还是需要履行租赁合同的,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对承租人来说,既不需要终止原租赁关系,也无须订立新的租赁合同而成为新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房屋出售还需要履行租赁合同,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房东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租客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租赁合同在出租房屋出售后也是有效的。房屋在租赁期间内出售、赠与或者继承时,房屋的产权发生转移,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出租房屋进行出售后,不会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发生
出租房屋出售后租赁合同有效。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租赁房屋的买受人在决定购买该租赁房屋之时便已经知道租赁房屋的租赁情况,其应当接受房屋当前的租赁状态,继续履行原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
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房屋的租赁合同还有效。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出租房子需要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租赁合同,写明租赁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房屋的基本状况信息、房屋的性质用途、房租数额与交租方式、租赁期限、维修责任与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房屋租赁合同并不是都需要登记备案。对于经营性用房,需要办理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但住宅性用房,当事人可以办理登记备案,但未办理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屋出售后租赁合同有效,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在租赁期内进行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买卖不破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