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如果是民事诉讼,则起诉的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按照规定诉讼费应当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是由在诉讼案件中的败诉方来承担,具体的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会在其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中标明。但是如果胜诉方自愿承担诉讼费也是允许的。
仲裁庭在仲裁裁决中或在案件结案时,有权对仲裁费用的最后承担作出决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仲裁费用的比例。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
仅就深圳来说,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一定比例的律师费。 在一起劳动争议处理整个过程中(包括仲裁、诉讼、执行等阶段),劳动者胜诉的,用人单位最高承担劳动者支付的律师费为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 用人单位不属于深圳市内的企
仲裁费用收取的标准是按照仲裁数额来确定的。1000元以下的部分40元——100元;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5%交纳;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4%交纳;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2%——3%交纳
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时,不需要缴纳申请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会由财政予以保障。而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为申请仲裁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例如调查举证等费用,可以依照相关的规定由败诉方负担,或者胜诉方自愿负担。
起诉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原告起诉时,应当先行垫付诉讼费,待案件审理完结后判决书会根据原被告各方责任大小判决分担诉讼费,完全败诉的一方一般会被判决承担全部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