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有限公司的债务不可以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任何人,对外独立享有权利或者承担责任。 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任何人,对外独立享有权利或者承担责任。 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
个人债务是不可以执行公司财产的。因为公司具有法人的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有法人资格,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个人债务一般不可以执行公司股权。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但享有公司股权的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股东如实履行出资义务的,并且没有抽逃出资行为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因债务被申请执行,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是否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的,原则上只能执行公司的财产,而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财产。但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法定代表人也会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法
不可以向法定代表人个人来追偿,公司的债务只能执行公司的财产偿还债务。因为是以公司名义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公司的财产来清偿,不能用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来清偿,除非法定代表人在该债务中存在重大过错,承担公司法规定的连带责任或者法定代表人为公
不可以。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任何人,对外独立享有权利或者承担责任。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股东个人对外负债,执行过程中股东个人系被执行人,该股东所在的公司并非被执行人。 但是,股东享
个人债务名下公司是否可以执行,要按照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说公司的财产是不能够被执行的,但是如果是说归属于股东个人的财产是可以执行的,比如那些个人分红之类的就可以执行。
个人债务可以行使公司的股权,对于债务人没有清偿的债务,法院对于其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也可以进行变卖或者拍卖。
股东不能以公司资产偿还个人债务。因为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个人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然后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的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不会影响到公司的运作,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凡不属于其公司的债权债务,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动用和查封公司的财产。法院唯一能够查封的是那个股东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