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按照新的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购买新房是必须要交这个款项的,有些是交到开发公司有些是物业公司代收,有些地方政策不一样。维修基金用在哪些地方,维修资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
物业擅自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由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物业擅自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该受到下列处罚: 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二、根据情况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办房产证要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最晚在房屋交付前交纳。
专项维修资金可能存在缴存余额不足的情形,这时应当要求业主进行补交。 在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专户开立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收齐的专项维修资金费用差额一次性地存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专户。
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
专项维修资金可能存在缴存余额不足的情形,这时应当要求业主进行补交。在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专户开立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收齐的专项维修资金费用差额一次性地存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专户。
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和使用规定有: 1、业主个人不能申请使用,必须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且已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完维修基金只用审核手续后才能使用。 2、房屋维修基金只能用于物业保修期后房屋的共同部位、共同设备等上,不得挪作他用。
业主大会成立前,业主可以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由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可以将专项维修基金委托当地的商业银行,开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
业主在房屋灭失时可以取回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因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应将专项维修资金余额退还业主。业主可持本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注销证
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必须要交,最晚在房屋交付前交纳,否则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交纳,具体
维修资金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其中,没有电梯的房屋,业主按35元/㎡交存;有电梯的房屋,按65元/㎡交存。维修资金使用以后,如果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数额的30%,业主要续交,数额不应少于业主首次交存的标准。对于二手房,业主可以与购房者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