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子女对老人有以下赡养义务:履行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人有儿子的,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与男女身份无关,同理女儿也有继承权。
女婿没有义务赡养老人,但是女儿可以,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不包括女婿、儿媳,即法律没有规定女婿对岳
女儿和儿子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女儿和儿子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老人的义务有: 一、物质上赡养,给付老人赡养费; 二、日常生活中扶助,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老人给予扶助和保护; 三、精神上给予慰藉,经常看望探视给予关照与爱护。
赡养老人,儿子和女儿的义务是同等的。无论是女儿还是儿子,在对待无劳动能力的父母时,他们有同样的义务去赡养老人。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规定如果老人还有子女,并且有赡养能力的,那么孙子是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本人自愿可以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儿媳没有法律上的赡养公婆的义务,赡养义务法律上只存在于成年儿女对父母方面。老人没有其他赡养人或者其他赡养人无力赡养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 如果儿媳自愿主动赡养老人,可以在继承老人遗产的时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赡养老人儿女义务是同等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老人的儿子与女儿具有同等的赡养义务,其不会由于性别或者遗产分配等原因导致其赡养义务不一样,但是其儿女可以自行协商分配赡养义务的承担。
赡养老人儿女平等,因为赡养父母是所有子女的法定义务,所有子女都要承担;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