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案件审查起诉不可以三次,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结束之后,要按照程序将案件报给同级的人民检察院,而此时检察院应当依法对案件作出审查,确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只能一次。 (1)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 (2)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一审终审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民事诉讼审两次,只可以申请再审一次。一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不服第二次一审判决的,还有权上诉,二审法院不能再发回重审,必须作出判决。对二审判决不服的,不能上诉,可以直接申请上一级法院再审,或通过申请与二审法院同级的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再审。
离婚案件只能上诉一次。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也就是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只能提出抗诉或者再审,而不能再上诉。
离婚案件属于身份类型的案件,此类案件裁判生效后,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子女抚养的问题也不能申请再审,而应当另行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
一个案件只可以申请再审一次,对于民事诉讼,一个案件审两次,如果当事人不满意一审的判决,当事人可以申请二审,但是二审国家按法律规定必须做出判决,当事人不满意二审的,可以申请再审。
审查起诉的时候如果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当然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法院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
审查起诉的时候如果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则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等。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不可以撤诉,因为这是公诉案件,应当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如果司法机关因为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撤销案件。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