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了,经营者不可以用虚假或者容易使消费者误导的价格手段来进行营销,诱导消费者与之进行交易;第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也有规定价格欺诈的几种行为。如虚构降价、虚假优惠诱骗消费者购买。有
是的。目前规定的属于价格欺诈的行为主要有十三种之多。就包括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欺骗性标价、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虚假折价、对处理品不标价、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虚构比较价格、价质不符以及谎称“政府定价
价格欺诈赔偿费用是: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结婚证件照价格太贵可以投诉。但如果其制定的价格贵但并没有高于市场定价的,则属于正当价格,投诉是不合理的,也起不到效果;但是如果极大的超过了正常的市场价,就属于违法行为,投诉就有用,有关部门会依法受理和处理。
属于价格欺诈的情况主要包括: 1.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2.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3.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等。
价格欺诈行为包括: 1、虚假标价。 2、两套价格。 3、欺骗性标价。 4、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 5、虚假折价。 6、对处理品不标价。 7、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 8、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9、虚构原价。 10、不履行价格承诺。 11、虚构比较价
价格欺诈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与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
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所称“虚假优惠折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
如何认定价格欺诈: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属于欺诈性的标价行为有: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
价格欺诈可获得的赔偿费用是: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