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行使先诉抗辩权的限制性条件: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如下: 1、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只有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为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条件,保证人可以在诉讼或仲裁前、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强制执行程序中随时行使先
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 1、只有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互负债务的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履行合同义务,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上述合同中,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或先履行一方履
连带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只有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
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 这里所说的抗辩权是狭义的,另外还有广义的抗辩权,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人称之为异议权。
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抗辩权进行分类,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不安抗辩权是抗辩权中的一种。
后履行抗辩权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尚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一方可以据此拒绝履行。不安抗辩权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的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先履行的一方可以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借款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分别是: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另一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形;法定其他条件等。
商标侵权的抗辩如下: 1、通用名称对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的抗辩。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商标争议,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原告的商标。而作为商标组成部分的通用名称,任何人构成正当使用商品通用名称被申请为注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行,这是保证人的权利,但是一般保证人如果放弃先诉抗辩权则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