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5
一、强奸罪与相关非罪行为的界限 强奸罪与相关非罪行为的界限有: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 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半
强奸行为符合以下要件的,构成强奸罪:犯罪客体为女性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行为人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主观上是故意。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
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
实践中,行为人在强迫职工劳动中,如果对职工又实施了其他故意犯罪行为,如故意伤害、侮辱等行为的,对行为人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以强迫劳动为目的,职工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堪忍受而自杀,行为人对此结果
1、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施以伤害或以杀害、伤害进行威胁等,强迫他人劳动。 2、所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法,是指采取监视、禁止出入等方法而将职工限制在一定的场所、区域内强迫他人劳动。 3、所谓强迫职
强迫劳动行为和非法拘禁罪的实行行为之间有一定区别,本罪是以限制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其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和劳动权利非法拘禁罪可能是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也可能是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情况,其侵害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强迫劳动罪: 1、构成强迫劳动罪的主件要件为用人单位; 2、主观要件由直接故意构成; 3、客体要件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国家的劳动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要件即违反劳动管理法规,
强迫劳动罪的认定有以下四点: 1、侵犯的对象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 2、客观上表现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上必
强迫交易罪和敲诈勒索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
强迫交易罪,指的是行为人采用胁迫、暴力等不当的手段,强买强卖产品,或者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强迫交易罪的处罚标准为: 行为人采用胁迫、暴力等手段,实施以下行为之一,导致严重的情节,依